中国共产党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24 09:58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脱贫攻坚、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6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石 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兴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兴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推动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效果显著。
    一是县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召开10次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内容。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坚守政治定位,坚决抓好政治监督。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督导指导,扎实整治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三大攻坚战,围绕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抓好抓实监督。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镇开展督查指导,督办案件27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3个。派6个督导小组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细化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实。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回头看”,全年共查处问题44件,处分68人,通报6次14人。三是从严问责压责。县纪委协助县委召开县直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党委书记对标一流述职评议会,召开贯通落实“两个责任”汇报点评会,督促履行好首责主责全责。2019年全县共问责科级干部17人,其中党政“一把手”7人,问责村支部书记4人,推动党建责任制贯通到基层。四是提高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的质量。全年共进行廉政鉴定463人次,否决5人次,给组织选用干部提供廉政依据,严把干部选用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
   (二)紧跟省市步伐一体深化“三项改革”,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整体跃升。
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全系统体制机制、工作效能全方位提升。一是细化固化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领导,规范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责,通过梳理、明确党委审核批准事项,更好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好地保障了纪委监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工作。协助县委召开4次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深入研究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部署反腐败工作任务,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县纪委监委4次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情况,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报请批准立案28件、作出处分决定29人。三是贯彻执行“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制度规定。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2019年,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书面请示报告工作4次,报备采取和解除留置措施4人次。四是积极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县监委着手选聘12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等担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在乡镇纪委加挂县级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健全完善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前哨作用协助作用。五是对照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制度规定,结合县乡层面监察权具体运转实践,及时修订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及其他工作制度,促进规范高效履行职责。
   (三)持续强化监督首责,日常监督效能提升明显。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把握贯通运用“四种形态”,逐步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联动工作模式,形成常态化机制。2019年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623件次、谈话函询39件次,处置精准度和谈话函询质量有所提高。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31.4%、56.1%、8.7%、3.8%,第一、二种形态相加占比达到87.5%。二是注重问责的精准性。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两个极端,保护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明显不实的举报线索,经集体研判后直接了结;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所涉及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三是聚焦“关键少数”。2019年全县共查处科级干部29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通过查处问责促进担责,压紧压实干部监管主体责任。四是全力推动监督向下延伸。充分发挥375名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的作用,努力提升乡镇纪委对基层党政机构和组织的监督效率和质量。
   (四)驰而不息狠抓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协调联动、整合专业部门职能优势,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税务、交警、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挤压“四风”问题滋生蔓延空间。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扩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做到不留死角,打击错峰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今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组织处理11件,16人,立案调查14件,查否4件,查实10件,处理14人。通报曝光4起10人次,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二是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贯彻落实县委工作措施和为基层减负要求,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紧盯6方面26类突出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单列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全县共处理5件6人。三是针对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按照省市纪委相关要求,梳理细化负面清单,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方案,推动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履责,推动完善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加快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步伐。
   (五)围绕脱贫攻坚大局,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是把开展扶贫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任务之一。县纪委常委会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每月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无论问题大小,都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并上提一级办理、上提一级追责;对每个扶贫领域案件都深查一步,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二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六个一”专项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方面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安排9个脱贫攻坚作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组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全年进行6轮检查,发现和指出192个问题,梳理出问题线索61条,分6批次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个。每轮督查均对上一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5类34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严肃查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背后的腐败问题,共发现整改问题17条,由相关县直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配合政法部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及“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 目前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件重点线索和66件案件线索已全部复核办结,市县扫黑办转办的72件案件线索,已全部排查完结。对市纪委转来市公安机关认定的7起涉黑集团和团伙,全部进行了“两个一律”复核,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批转初核。
   (六)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彰显利剑震慑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化政治巡察,完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及巡察整改督查办法,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充实巡察人才库,增强巡察的针对性、时效性。一是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执行党纪党规、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盯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二是结合国家脱贫攻坚大形势,在常规巡察基础上,开展了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作表面文章的问题,和“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今年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共发现共性问题121条,已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共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个性问题线索76条,已移送至各级纪委核实查处。三是建立巡察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制度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整改约谈责任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开展整改约谈活动,对问题严重的将严肃问责,推动脱贫攻坚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七)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是继续减存量、遏增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能源领域、人防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今年全县共查办案件199件,同比增长1.02%,经立案审查调查给予组织措施的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7人,同比增长23.28%、7.56%,其中处分科级干部29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二是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实行班子成员包案、县乡联动等制度,对重大案件统一指挥、直查直办;对标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实施“铁案工程”,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夯实审查调查基础,强化案件审理工作,完善乡镇划片交叉审理制度。2019年县纪委监委对70件乡办案件进行了评查;邀请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对审理和案件查办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讲解;接受省市纪委检查及开展全方位自查活动,发现整改问题20多个。三是强化案件治本功能和警示震慑作用。强化以案促改,深挖发案根源,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对犯错误受处分同志做好教育回访工作,2019年共开展回访教育708人次。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法纪不容触碰》警示教育片在兴县的拍摄工作,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5800余人集体观看反思讨论了《法纪不容触碰》、《迷失的初心》等警示教育视频。重点就四类扶贫领域资金违纪问题分6批次通报典型案例10件,向吕梁市纪委选送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5件,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切实把“不敢腐”的震慑传导到位,倒逼构建不能腐的机制,促进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八)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质,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初心不变使命在肩。
    严格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境界情怀,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二是大力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培训活动。2019年,在2月份进行了为期2周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全员培训,在8月份借用县委党校设施组织为期1周的能力素质提升全封闭式全员培训,在每周二下午机关开展例行学习培训,党建教育学习培训和业务能力学习培训轮流交替进行。全年累计培训32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省纪检监察干部48字行为规范,全面规范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党建和干部行为。继续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协调作用和完善案件工作台账制度,综合推进信访、审查调查、审理工作。不断健全13种内部监督制度,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谨慎行使监督权力,习惯在受监督、受约束之下工作,不断净化、纯洁队伍。
在肯定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政治生态的脆弱性、复杂性、长期性,看到实现持久“风清气正”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大政方针理解不深不透,泛泛而读,虚实难以转化,知行不能统一;李正印书记指出的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八不”问题,在我县也有体现;我们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弱项短板急需补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把握不够深刻;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还需要深化;日常监督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我们对政治监督理解不深,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展日常监督意识还比较淡薄,从讲政治的角度查办重点疑难案件能力还不强;有的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还不到位,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不够强,担当精神、业务能力有欠缺。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静和坚韧执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在“六个必须”上狠下功夫。一是必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紧紧围绕“两个维护”首要任务,持续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必须准确把握兴县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稳中求进、以稳促进。五是必须对标对表上级纪委监委,全面提升兴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六是必须坚决做到“五个过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巩固发展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完善县乡基层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五个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以案促改深化年”“素质能力提升年”三项活动,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开展社会,推动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扛牢“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决抓好政治监督
    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武装一是坚持不懈提升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水平境界。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始终坚决维护习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纠正和查处身边有违“两个维护”的一切不当言论和行为。三是深入贯彻执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加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的监督,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四是提升政治监督意识的敏锐性,在日常监督中突出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在问题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在干部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反映,在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中,优先处置政治问题。五是健全常态化政治监督机制,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对上一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保障党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一是对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楼阳生书记对吕梁的“四项重大要求”,梳理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的工作任务,对脱贫攻坚、转型综改、项目落地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情况,采取专项检查式、书面报告式、座谈调研式、问题跟踪式、责任倒逼式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着力提高政治监督的实效。二是积极推进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要求,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研究制定兴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方案。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纪委要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县纪委要向县委、乡镇纪委要向乡镇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工作思路、具体举措等建议意见,提醒督促党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二是要协助党委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协助修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三是县纪委要加强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调研了解、针对问题约谈、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任地管党治党。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述责评议制度,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指示要求,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考、省考、第三方评估反馈、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反馈等问题的整改,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紧盯解决深度贫困问题及防贫返贫,重点检查深度举措落实、兜底政策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及成效。继续深入开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危房改造、整村移民搬迁、金融扶贫、健康扶贫、医保全覆盖、养殖种植扶持项目、道路场地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环卫整治等专属项目工程的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精准施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贫困对象身上、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整治工作。贯彻“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践行“两个维护”高度,把治理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见真章。一是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紧盯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紧盯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抓好教育整改。二是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劲态势,针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深入进去集中查办腐败问题,重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三是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及案件同步介入机制,深化“两个一律复核”,坚决打击保护伞、破除障碍、推进工作。四是统筹抓好专项治理整治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主体责任履行,推动建立一揽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优势,推动驻在部门结合职责在贯通联动、开门治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确保治理整治和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继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增强治理效能
    不断深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过程领导。一是进一步健全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协助党委完善细化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二是进一步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以“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为遵循,不断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在对乡镇纪委的检查、督查、复核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困难阻力及时帮助排除;不断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名考察程序和履职考核办法,完善干部选配机制;要想方设法用好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这支力量,将其前哨功能和协助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不断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建设。紧跟省市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对照修订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形成符合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实际的规范化运行流程、规则,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主要致力推进以下七项工作:一是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法规制度,二是认真执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制度,规范监委调查程序,三是完善审查调查相互转换、“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衔接办法,四是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五是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六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高效运行和有效制约,七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不断深化完善派驻机构改革。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全县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二是着手制定出台班子成员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理顺“分管”与“联系”的关系,完善报告工作、沟通协调、日常运行等制度。三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巡察机构及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的贯通协同,要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线索和查办案件全部破“零”,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四)精准履行纪检监察首要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量
    多措并举,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一是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入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对下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二是深入开展全县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综合运用“四个监督全覆盖”掌握的实时动态信息,定期梳理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摸清“树木”和“森林”的状况。三是在盯牢管好“一把手”上发力,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高效。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乡镇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督促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具体地抓好监管。四是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发挥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
    优化模式,切实增强日常监督效能。一是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做实监督。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梳理排查不同部门行业、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把群众工作贯穿始终,主动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列席被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经常与被监督对象谈心谈话,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中察实情。三是完善问责情形程序,提高问责的精准性、实效性。针对失职失责行为,明确具体标准,解决好该不该问责、该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具体问题,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四是严格遵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激励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五是优化协同联动机制,共享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增强监督的立体性、协同性、高效性。
   (五)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八项规定”成果
    坚持强化作风建设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督促各部门、单位的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主动管、靠前抓,认真梳理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认真梳理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深化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机制,推动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形成合力。建好用好“四风”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坚持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聚焦为基层减负,进一步排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表现,督促有关单位认账认改、立行立改。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带头查摆、主动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强化对节点“四风”问题的监督,每逢重要节点都要教育、提醒、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进一步增强节点监督实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及时组织学习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六)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一是全面贯彻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精神,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及时传导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具体程序和规范,拓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统筹谋划,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巡察“组合拳”,有节奏有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县委巡察全覆盖,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三是总结摸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方法模式,实现巡察与派驻监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相互协同,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把监督落实到基层。
    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创新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三是每轮巡察都要把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督促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四是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探索创新和总结推广工作,破解共性难题,把巡察工作做深做细。
   (七)进一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继续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一是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尤其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以儆效尤,以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二是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甘于被“收买围猎”、乐于搞“权力寻租”的腐败分子,坚决打击各种拉拢和腐蚀领导干部的行为。三是深入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问题和各行业“微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影响市场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
    继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一是严宽相济,导向明确。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使其他涉案人员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感召力。二是更加重视发挥理想信念的教育作用和干部挽救政策的感化作用,严格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人格尊严和应有权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审理二次谈话,让犯错误干部端正态度、认清错误、深刻反思、真心悔过,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感恩组织,同时将维护纪律、法律的严肃性贯彻到执纪、执法全过程。三是全面实施“铁案工程”。高度重视初核工作、深挖线索;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案件,规范证据标准;完善案件审理工作五台账、两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是坚决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牢记“100-1=0”,将执纪监督监察安全工作上升为重大政治问题来对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做实做细各项保障工作。
    继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一是做深做足“案件之本”的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方法,督促案发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反思剖析,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强化以案促改;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片等教材,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的人,强化以案促教。二是用好制度利器把权力关进笼子。抓好日常规范和基础制度贯彻执行,监督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基层部门权力个人化、决策“一言堂”。盯牢“关键少数”,盯紧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监督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最新修订出台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公共财政支出等制度规定,推动主责部门梳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风险点,精准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三是凝聚正能量,防止逆淘汰。做好正面引导、扶正祛邪工作。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进一步弘扬吕梁精神、晋绥红色文化,用好直臣廉吏孙嘉淦等廉政文化资源,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健康风尚,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的好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好干部负责”。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开展严厉查处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在党建工作会上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让敢于担当、埋头苦干的人有更足的底气、更高的热情、更多的机会、更清爽的环境。
   (八)严格按照“五个过硬”标准,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继续深化“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八措”并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严格按照省纪委“五个过硬”标准,统筹推进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纪律建设。二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带头做好“两个维护”。三是持续深化更高要求的“三转”工作。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对标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四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制度规定,“人人照着制度做,事事沿着程序走”,不断提高自身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五是持续组织全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调训轮训,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建设。六是完善纪检监察考核体系,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七是按照统一要求,依法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逐步构建起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八是从严抓好内部管理监督,健全完善13项内控机制,认真遵守48字行为规范,确保执纪执法权力正确行使,持续防治“灯下黑”,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我们正站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口,保障全县巩固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决胜高质量转型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定力、积极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兴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县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创新创业生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