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煤炭工业管理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0-16 16:3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8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岚县煤炭工业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煤炭工业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组织落实情况

县煤炭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监管事业发展。一是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中心党支部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煤炭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支部书记谭喜平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长任成员。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四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中心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支部班子成员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支部,落实基本制度,制定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相关制度12项;二是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3次;三是通过充实“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集体讨论交流,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加强政治能力训练,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四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学习篇目,学中有交流,会后有笔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岚组发【2017】8号文件要求开展活动,每月25日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如9月份开展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黑险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把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岚发【2017】8号)文件要求开展活动,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煤炭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制定《党费收缴制度》,由宣传委员陈丽萍同志负责党费的收缴,按月收,每个季度末上缴县委组织部。对两名预备党员各欠交2016年第四季度党费36元,于2018年第二季度进行补交,对补交党费进行公示,对欠交原因写出深刻检查。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确定每季度的第一个“主题党日”为我中心党费缴纳日,并建立党费收缴公示制度。同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党费足额缴纳。

4、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煤炭工业管理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更新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档案存查制度》《出差下乡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废止了《公车管理制度》;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籍、党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5、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五、六、七条规定,制定了煤炭中心发展党员制度。对2015年发展的两名党员于8月9日召开党支部会议重新进行了表决 ,11名参会同志一致同意,全票通过,并面向党旗进行了入党宣誓。

6、关于“党建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我中心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落实,建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抓全盘,党支部副书记抓具体,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党员活动室,由陈丽萍和牛贵军同志负责党建资料的管理和建档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确保党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落实。

7、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长期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以及纪委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 强化学习,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时间上,坚持每周学习不少于半天、每月交流讨论、每季讲党课;内容上,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当前脱贫攻坚与扫黑险恶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上级党委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下半年还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方式上,坚持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相结合,每月自选若干自学篇目,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载体上,广泛运用微信、干部在线学习等新媒体,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范围上,全体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对因特殊原因外出的党员干部,要做到随时联系、及时补课,确保零空白、无盲区、全覆盖,通过上述措施,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塑造党员干部新思想、新思维,适应新常态。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长期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提高党员大会质量,与全体机关干部例会分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7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研讨会,9月13日召开了扫黑除恶推进会;规范机关“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并适时存档。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于9月底前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制定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的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并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认真查摆问题、严肃真诚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整改落实5个环节扎实开展,并制定工作方案,同时报系统党委审核把关。

10、关于“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根据县组织部发文后换届)

整改措施:严格按《党章》规定和县组织部出台机关党支部换届文件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期换届。

(三)从严治党方面

1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完善煤炭中心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于7月19日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谭喜平同志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项怀亮副主任对分管的安监股、信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杜云棠副主任对分管的财务股、综合办公室、行业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李文斌副主任对分管的纠察队、行政审批股、扶贫工作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要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充分利用每次会议强调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关于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增加了《信息中心值班制度》。印制了《请假条》《外出登录台账》和《公务出差审批单》。中心办公室负责全机关考勤工作,干部职工每天签2次到(上班前5分钟),职工下乡、出差、开会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去向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调度中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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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加强财经纪律管理,所有支出由中心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销,并严格执行联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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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所有报销支出要严格按照经办人填写,主要领导签字,财务把关,主管财务副主任签支的程序进行。即先由经办人出具报销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真实、合法,开具时间、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基本内容需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同时写明事由,由经办人、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把关,在核实相关手续符合报销条件后,由经办人最后报主管财务副主任签字支出。针对账目存在无明细入账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积极整改,严格要求经费开支必须有明细;对可能出现的财务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做到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各类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发生,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强化财经业务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经费支要附原始资料否则不予报销。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县煤炭中心党支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二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体干部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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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煤炭工业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