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查处的一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4-04 16:51

在全省强化“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期间,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于2019年3月31日对普明镇瓦窑村村民违反县委、政府规定焚烧秸秆事件第一时间进行了追责问责,并及时将责任人在全县通报批评。但是,岚城镇相关责任人依然认识不到“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后黄签村村民仍然无视县委、县政府规定在田间焚烧秸秆并引起山头起火。现将该起事件的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4月1日11时许,岚城镇后黄签村村民张保英无视县委、政府规定,违规在该村“平梁山”(地名)焚烧秸秆,因刮风无法控制火势,致山头大面积过火,山上荒草、树苗被烧毁。我委立即对这起事件中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岚城镇镇长王剑光身为护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不深、不细,分管护林防火工作的副镇长赵瑞军,在工作落实过程中主动检查督促不到位,导致此次事件发生;后黄签村包片领导李补珍,违反工作纪律,对护林防火工作督促落实不力,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镇干部牛林平、杨艳萍为后黄签村包村干部,未按照岚城镇关于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督促村干部对护林员进行区域划分,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岚城镇后黄签村党支部书记牛爱林、村委主任刘虎生,未能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划分责任区域,分片到人,导致该村护林防火工作不到位,致使村民违规焚烧引起火灾,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研究,责令王剑光、赵瑞军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对李补珍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牛林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艳萍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牛爱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刘虎生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岚城镇人民政府和上述责任人在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此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对“三个专项行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此类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以强有力的工作力度推动“三个专项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