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2-28 16:06

强化监督体系建设  提升规范化水平
全县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8日)
 
秦  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岚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
刚才,县委书记高奇英对全县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岚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岚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开拓创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
(一)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展现新担当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知识竞赛、以考促学等形式,推动新理论新思想入心入脑、落地生根。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对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不及时和打折扣的,以及与有关规定、制度不相符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2019年共办理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件,处理处分12人,其中处分3人、组织处理9人。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上迈上新台阶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协助党委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3次。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县纪委监委向县委请示报告15次,县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9件次,报请县委批准立案28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体分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将“四风”问题和第二种形态的执纪审查职能调整到监督检查室,使监督“带电”、纪律“长牙”。深入推进乡镇监察改革,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及时挂牌,扎实履行监委赋予的监察职能。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充分发挥了“监督员、宣传员、侦查员、调解员”的作用,切实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向上报告问题34条,制止村“两委”班子成员大操大办52件。
(三)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上取得新进展
2019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68件。其中,谈话函询101件、初步核实276件、立案177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12人。其中,党纪处分166人、政务处分16人、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组织处理133人。第一种形态226人,占比54.7% ;第二种形态158人,占比38.3%;第三种形态21人,占比5.1%;第四种形态8人,占比 1.9%。
(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上呈现新气象
一是持续开展“四风”、“八规”监督检查。2019年共进行明查暗访13批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6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24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3人(双重处分3人)。
二是重点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关键节点,抓住重点领域,共开展5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5件,处理106人。其中,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查处41件处理102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查处3件处理3人;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处理1件1人。
(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在推动信访受理工作规范化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不断拓宽信访受理主渠道。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在12个乡镇1个城管委、9大系统单位和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邮箱,做到第一时间受理、回复、调查处理,构建主动了解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主动寻找线索,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和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建立了问题线索专项台账。
二是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有效遏制全县信访高发态势。印发了《岚县关于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岚县重信重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重信重访情况进行通报。召开岚县重信重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乡镇和单位成立重点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再次确定“五包一”稳控责任人,按照信访案件息诉化解标准,切实解决一批重信重访案件。
三是高标准开展 信访举报分级录入及扫描试点工作。岚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被市纪委监委确定为信访举报分级录入及扫描试点。2019年,全面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的分级录入、扫描上传、分流转办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规范、精准、高效,确保信访举报系统中信访信息数字准、底数清、基础实,高标准完成我县分级录入及扫描试点工作,受到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表彰。
2019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96件,同比下降24%。其中,业务范围内484件,业务范围外12件。信访问题突出的三个乡镇是梁家庄乡、东村镇和社科乡。
(六)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在严管和厚爱上推行新举措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 抓好对科级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 全年与部分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班子等开展提醒谈话160余人次,使更多干部受到警醒,知错知止、迷途知返。保持“关键少数”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2019年共处理处分科级干部86人,党内警告18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行政记过1人、组织处理59人。
二是 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手段。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参加被监督单位和乡镇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和材料,督促其对受到处分、诫勉谈话、作出检查等问题在会上作出说明。要求受处分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将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同时对轻描淡写、批评辣味不足的发言材料要求退回重写,对会议召开的不严肃、不深刻的及时进行纠正批评直至责令重开。2019年,把关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192份,同比增长11%,退回发言材料5份,同比下降45%。
三是 精准画像,建立三级全覆盖廉政档案。县纪委监委已完成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全覆盖。共建立廉政档案1284份,涉及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有准支权的股级部门负责人和村支“两委”主干。要求廉政档案中必须有本人所受的全部处分,被监督部门班子成员的评价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发放《岚县廉政谈话簿》1165册。
四是深化政治体检,稳步推进巡察工作。2019年3月至7月开展第六轮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第六轮共发现问题236条,其中问题线索44条,涉及科级干部22件13人,已整改完成192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1条,移交纪委监委3件。
2019年10月9日,县委统筹推进第七轮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同时部署“回头看”,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专项巡察,对第4轮巡察过的1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开展“回头看”,目前已进入尾声。
2019年,第六轮巡察移送问题线索22件,初核13件,谈话函询9件,立案3件,处分4人,组织处理1人;省委巡视组移送17件(全部办结),初核13件,谈话函询4件,立案4件,处分8人,组织处理7人。
五是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保护敢于负责、干事创业的干部。2019年,岚县纪委监委对2015年以来查否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组织业务骨干对诬告、错告的具体行为和定性条件进行专题培训学习,集中时间和力量办理一批诬告、错告案件,共为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题澄清,查处诬告陷害案件1件,处分1人。
(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新成果
一是高效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资金项目监管,注重发挥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势,整合部门力量,形成“一盘棋”,提升监督合力。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账目核实 +走访群众 +谈心谈话”监督模式,让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常态化监督。2019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3件。处理处分4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3人。
二是严格执行“两个一律”深挖彻查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对2015年以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起底,重点筛选反映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的问题线索。同时,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即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一律复核。共复核涉恶案件3件,处理处分7人,对案件涉及的上明乡党委、社科乡党委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2019年,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6件,处理处分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
三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岚县纪委监委于9月20日出台了《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确定5类33项整治任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35个单位共自查发现174个问题,其中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个,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54个,政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个,统计造假问题8个。已整改150个,正在整改24个。
四是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人防工程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人防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及相关整改工作,实地走访调研5家企业。督促相关单位对24项建设工程欠缴的1900余万元异地建设费全部追缴,对3项已竣工而未验收人防工程的项目进行验收。办理涉及人防案件5件,处理处分12人,其中诫勉2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为做到以案促改,惩防并重,县纪委监委发出案件查处情况通报1次,向人防部门发出监察建议3份,督办函2份,并对住建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的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八)深化以案促改,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上形成新震慑
一是开展了集中回访教育工作。制定出台《关于集中开展对2014年9月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457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回访率达100%。
二是开展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处分决定 执行到位。对十八大以来本县所有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2013年至2018年共处分853人,其中,党纪政务轻处分751人,党纪政务重处分102人。自查自纠中发现轻处分执行到位702人,未执行到位49人,执行到位率93.5%;重处分执行到位87人,未执行到位15人,执行到位率85.3%。2019年5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并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3万余元。2019年处分决定全部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是以典型案例为教材,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按照“查处一案、总结一例、教育一片”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见事见人、深挖根源,形成具有警示教育作用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019年共通报22起51人,其中扶贫领域6起7人;四风八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起24人;党内问责3起16人;诬告陷害1起1人;纪检干部违纪1起1人;扫黑除恶1起2人。
制作《典型案例警示录》读本、警示教育专题片《底线失守的代价》,在“廉政教育中心”更新充实4块内容涉及留置和移送案件的典型案例图版,长期向社会开放。2019年,共接受参观学习32批次1250人次,以此教育全县干部职工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勤勉工作。
(九)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亮点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全员培训,把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同时,结合省市纪委监委的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轮流参加,参加省纪委监委21期53人次,参加市纪委监委1期22人次。
一是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榜样。
二是不断强化培训学习。开展“普及型”学习培训7期,开展“技能型”学习培训8期,举办专题讲座5期,组织以讨论、座谈等形式的学习活动16场次。开展“日常型”学习培训,每周二上午对一周以来上级重要文件、重要知识点、重要工作提醒等进行集中学习。在11月初完成了中纪委下发的18张《中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和配套的5册讲义的学习,集中研讨52次,并在12月中旬组织了测试,通过不断加强学习,练就发现问题、抓住要害的“火眼金睛”。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严防“灯下黑”。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请销假制度、临时外出审批制度、婚丧事宜审批制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等,不断扎牢制度笼子。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考勤制度,切实推进机关纪律作风转变,在全县树立良好的作风标杆。2019年共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7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约谈6人。
四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全县136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档案,涉及本人所受的全部处分、班子成员评价、个人事项报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信息及家庭主要成员受处分情况等。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新。
五是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鲜明的“五用五不用”选人用人导向,对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所有人员要进行全方位的审查考核。既看干部在大是大非政治问题上的立场,也看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将考察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亲友圈、朋友圈。在干部岗位配备时,既考虑个人特点又考虑岗位需求,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一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成效,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十九大以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心理,特别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红线”意识不强; 二是在“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方面存在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现象; 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依然存在,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喊口号、装样子、做表面文章、文山会海等现象依然突出;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法纪思维、程序意识不强,执行办案安全制度和相关措施不够严格。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自查自纠,下大力气补齐工作短板。
二、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2019年,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行宪法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领域等工作的纪律保障中,大胆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思想武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的学习,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掌握蕴含的哲学方法和科学精神。自觉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同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我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深做细政治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县委的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县委的中心工作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保障到哪里,做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是今年全党的中心工作,也是我县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立足职责定位,突出政治监督,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推进和落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岚县落地生根。
(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执纪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始终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坚守人民立场,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着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惩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切实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四)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把严作为管党治党的主基调、总要求和最强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所在。要持续保持力度不减,成效不降的高压态势。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实现新突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实现岚县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
(五)必须坚持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程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已转入自上而下、贯彻执行为主的阶段,只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项一项推进,一级一级担当,及时固化制度成果,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就一定能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要时刻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程序要求,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以自身高效运转的规范化法制化为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供坚强保障,推动岚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廉洁过硬是执纪执法最大的底气、硬气。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做到政治、责任、作风、能力、纪律“五个过硬”总要求,这样才能心有底气、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斗争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通过全员培训、以考促学、以干代训、一线挂职、火线练兵、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解放思想、拓展视野、快速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
三、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紧扣县委全年工作任务,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围绕“规范化建设年”“以案促改深化年”“素质能力提升年”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共同谱写岚县全面小康新篇章提供纪律保障。
(一)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党的各项事业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要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立足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部署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三篇光辉文献”贯彻落实情况等作为监督重点,确保“两个维护”在全党贯彻落实。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人防领域、能源领域、金融领域反腐工作。 推进政治监督具 体化常态化,用足用好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强对“四为四高两同步”“六着力”“六加强”“三大攻坚战”“三大保卫战”等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监督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活不严肃,思想行动就难以统一,就可能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工作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盯是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坚持集体决策、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是否认真严肃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认真整改查找的问题等。
(二)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我们一定要扛牢压实脱贫攻坚的监督责任, 强化“军令状”“交总账”意识,紧扣目标任务,聚焦短板弱项,保持工作定力和韧劲,为脱贫攻坚如期完美收官保驾护航。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严肃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减贫防贫工作推进”“两不愁三保障”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脱贫攻坚“四个不摘”“四个不减”等重大要求的监督检查;牢牢扭住扶贫资金流向和项目管理这条主线,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中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的不正之风。 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健全逐案筛查机制、线索管理制度。对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优先办理、快速处置。 聚焦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整治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基层执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重拳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贪污等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问题。 聚焦人防领域和能源领域腐败问题。继续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重点针对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设备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人防系统的贪腐案件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人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抓住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严肃查处能源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防控物资、资金的使用和发放、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坚定不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惩治腐败力度。 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 持续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反腐态势。 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聚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探索建立案件调查限时制度,对中央、省、市纪委监委转办件、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等重要领域的信访举报件,都要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建立领导包案督办制。统筹人员调配,加大办案效率。以科级干部为单位成立办案组,一个科级干部带领一组,全员参与办案,所有案件全部由各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进行包案督办。 强化台账管理,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台账,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对账销号。 坚持“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原则开展回访教育。通过回访,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找准思想“病根”,使其吸取教训,相信组织,忠诚组织、依靠组织,放下思想包袱。要让受处分人员在全面从严的态势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惩前毖后的决心中体会到治病救人的初衷,激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说纪说法活动。 将查处的每一起案件总结、提炼,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将形成具有教育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编印《岚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汇编》1册,制作《岚县纪委监委警示教育专题片》2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违法乱纪者接受教育的同时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 继续充分发挥“岚县廉政教育中心”作用,将总结、提炼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图版,配备专门的讲解员并长期向社会开放。利用这个平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和反思剖析。 三要探索开展“以案四讲”(讲纪、讲法、讲责、讲德)警示教育活动,以近年来我县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高压反腐态势。 坚守安全底线, 深入推进“铁案工程”建设 出台案件质效考核评查办法,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全面落实案件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开展办案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更新谈话室急救设备。强化安全检查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办案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坚决执行省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规程,确保全年办案安全。
(四)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咬住“常”、“长”二字不放,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关键少数”,深挖细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由明转暗、隐形变异等问题。重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同时要督促规范和保障职工福利发放。强化内部联手、外部联合、上下联动,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借助公安“天网”系统、税务发票管理系统等,通过大数据定期筛查、精准发现,全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相关问题线索要直查快办、严查重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而行动少、落实差乃至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在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问题,并选择典型通报曝光。聚焦基层减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精简会议文件、统筹督查检查,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进一步探索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效办法。
(五)坚定不移聚焦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日常监督 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从严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精力用在刀刃上,在日常监督上创新突破,以点带面,多措并举,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同向发力,努力实现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的效果。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将“三重一大”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主动接受监督。 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并以常态化的方式严管干部,做到“防患于未然”。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在惩防并举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用最多的办法、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和挽救,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极少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凝聚监督合力。织密监督网、凝聚监督力,探索构建“四个全覆盖”的监督合力,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形成一个有效沟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贯通协同。 坚决查处诬告陷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评先树优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查监督,严格规范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带病评优”,调动干部廉政勤政的积极性。坚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勇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好干部。严格对照把握“容错免责”四种情形,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落实岚县“项目建设年”提供坚强保障。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五可以”“十不准”和企业家“五不准”要求,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的良性互动,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震慑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统筹安排,紧盯政治生态问题突出、矛盾问题多的单位,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在统筹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适时开展扶贫、民生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拓展巡察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开展巡察整改督促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逐一督促整改、处置到位。协调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协同作战,加强“督办联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了解和督查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着重查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履行了整改主体责任,是否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了有力措施,是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事项不完整、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确保实现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整改、处置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   
(七)坚定不移推进“三项改革”,强化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使反腐败斗争在指挥决策部署、整合资源力量、运用措施手段上更加协同高效。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进一步细化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等规定,厘清履职边界,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指导,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分管、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具体联系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规范乡镇监察员、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职能职责和履职行为,深化拓展乡镇纪检监察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一体化建设,在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派出监察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在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贴身监督、就近监督的作用。
(八)坚定不移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省纪委监委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使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 一要提高政治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全员培训,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 二要持续深化“三转”。持续对标对表,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对“三转”不彻底的要严肃问责。 三要严明纪律作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大力倡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深化系统内部监督检查,“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四要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加强“五好”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头雁效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仅要管好工作圈,还要管好社交圈,不仅要管好“八小时”内,还要管好“八小时”外,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 五要强化专业素养。在解决好“有人干”基础上,着力解决“不会干、干不了”的问题。 抓好全员培训。一手抓坚守政治品质和政治本色不动摇,一手抓补短板强弱项苦练业务内功不松劲。本年度要开展全员培训12期;同时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上级纪委监委科室领导进行授课,组织人员到市纪委监委跟班挂职学习,真正做到与上级纪委监委同频共振。 坚持每周二上午集体学习日活动 实现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例会,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底总算账。 搭建学习平台。继续开展机关干部读书班,同时和县法院沟通协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将庭审现场转变为纪法衔接的学习课堂。 开展岚县第二届“案件技术业务大比武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练,聚焦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核心业务,通过多种方式考核队员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 六要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五用五不用”要求。大力发现和使用优秀干部,加大干部考核力度,修订完善《岚县纪委监委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突出经常性考核,及时肯定鼓励、及时提醒纠偏。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活的人吃亏,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先进典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营造良好的风气。
同志们,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节点时,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砥砺前行,保持干事创业的拼劲闯劲韧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共同谱写岚县全面小康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