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纪委监委探索破解乡镇纪委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05 10:14

同级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工作,交口县纪委监委在该县康城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破解对乡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确保党内同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划定监督对象,突出监督内容。督促指导镇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对监督对象、监督举措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遵循和依据。将镇党委领导班子列入同级监督对象,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两个重点,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情况等八个方面内容列入监督范围,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无死角。

划清监督责任,明确监督措施。根据职责划分,细化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和班子成员责任。镇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确保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根据不同责任,制定听取汇报、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审阅分管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等具体监督措施,推动监督工作严谨规范开展。

划分问责情形,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镇党委、纪委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注重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等权利,监督对象经复议复查没有不当行为的,及时予以澄清和正名。对镇纪委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防止同级监督缺位、各项监督制度虚化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