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王圣违规操办四十岁生日宴问题的通报

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30 17:58

近日,汾阳市监委对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工作人员王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大操大办四十岁生日宴问题立案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12月25日,王圣为庆祝其四十岁生日,在汾阳某饭店分两批设宴14桌,宴请除亲属以外的汾阳市公安局同事104人、汾阳市纪委监委干部2人,违规收受礼金37400元。王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吕梁市委三令五申的移风易俗“余事不办”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大操大办,性质恶劣、影响极坏。12月27日,汾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圣政务记过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收缴;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汾阳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集体约谈;由汾阳市公安局党委对本单位参加宴请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汾阳市纪委监委两名干部明知王圣违规操办生日宴,却不劝阻、不制止,反而为其随礼,其中一人参加宴请,被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提示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高发的“四风”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操办、随礼泛滥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要求,当好移风易俗的推动者、践行者、示范者,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上。

吕梁市纪委监委

2024年1月3日